一、协议说明
(一)协议双方为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“省地标平台”)与标准化专家。请您务必在申请加入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专家库前,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,如有任何疑问,可向省地标平台咨询。只要您点击“同意”按钮即表示您同意并签署了本协议。
(二)省地标平台有权根据需要不定时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,如有任何变更,省地标平台将在网站上刊载公告。如标准化专家不同意相关变更,可申请退出专家库。
(三)注册专家需提供真实、合法的信息,并对因注册信息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引起的相关法律问题负责。
(四)经审核加入专家库的专家,一旦发现个人信息造假或工作中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,将取消其专家资格。
二、专家注册条件
(一)政治思想好,作风正派,廉洁公正,坚持原则,不徇私情,认真负责,职业道德高尚;
(二)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工作5年以上,熟悉国内外本领域或本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,熟悉本专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高级管理人员;
(三)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(含副高)专业技术职称,或者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,专业技术水平较高,业务工作能力较强,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;
(四)关心标准化事业发展,熟悉标准化相关法律、法规和相关领域的标准化工作,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实践经验,优先聘任具有标准化管理、标准体系研究、国际、国家、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经历的专家;
(五)特殊专业、特殊领域专门技术及管理人才不受上述条件限制,省地标平台将根据实际需要直接聘任入库。
三、专家工作职责
(一)为制定全省标准化相关法规、政策、规划、计划等提供咨询意见;
(二)承担重大标准化科研项目和各类标准制修订项目评审工作;
(三)参与全省实施标准化示范、试点项目的创建和验收工作;
(四)参与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评审工作;
(五)参与有关标准培训、宣传、国内外交流和研讨活动;
(六)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咨询服务;
(七)依据授权或委托对相关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、实施效果评价、为标准化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持;
(八)承担省地标平台交办的其他相关标准化工作。
四、专家入库程序
(一)专家自愿提交入库申请,经审核符合条件者,加入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专家库。
(二)省级以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委员可由秘书处统一组织申报,经审核后入库。